河钢股份(000709)_公司公告_河钢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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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25-05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11月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和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产品及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额度为1508.52亿元,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1358.28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

772.09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

586.19亿元,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2026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503.01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

866.00亿元;向关联方销售钢材、原燃材料、动力产品及提供劳务等

637.01亿元。

.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2025年

日召开的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邓建军、张弛、韩健、张振全、王保卫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关联方名称2026年预计金额2025年1-11月发生额
采购商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332,528.64327,448.92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263,944.612,075,282.53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93,344.9984,147.20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459,564.002,631,117.24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846,654.422,020,218.21
舞阳钢铁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981.46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71,488.73250,885.21
接受劳务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9,600.1229,974.84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3,971.9815,437.86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89,411.08198,672.22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2,000.009,624.4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57,470.7477,138.89
销售产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623,646.43572,450.7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094,258.592,015,542.73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2,633,826.282,314,286.57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35,005.9628,037.94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933,791.06882,624.96
舞阳钢铁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48,809.2444,741.80
提供劳务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72.2266.2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17.0016.00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3,192.7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675.78887.19
合计15,030,081.8713,582,775.87

注: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相关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

.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采购商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焦炭、石灰等327,448.92322,486.723.08%1.54%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矿石、矿粉、煤等2,075,282.532,191,378.8419.53%-5.30%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矿石、石粉等84,147.20137,104.330.79%-38.63%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进口矿、废钢、煤、焦炭等2,631,117.243,010,109.9424.76%-12.59%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等3,000.000.00%-100.0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进口矿、煤、辅料及其他等2,020,218.212,644,853.8019.01%-23.62%
舞阳钢铁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等981.464,800.000.01%-79.55%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煤和焦炭等250,885.21195,230.172.36%28.51%
接受劳务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设备维保通信服务费及运费29,974.8439,998.959.06%-25.06%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基建工程等15,437.865,352.204.67%188.44%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运费、修理费等198,672.2288,334.6560.04%124.91%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修理费等9,624.422.91%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技术服务费、基建费等77,138.8989,700.3923.32%-14.00%
销售产品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钢材、水电气等572,450.70450,422.514.99%27.0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1.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号注册资本:

亿元法定代表人:刘键成立日期:

2008年

日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等。

公司

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铁水、钢材、煤气、水电等2,015,542.731,751,527.4317.57%15.07%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钢坯等2,314,286.572,895,322.3920.17%-20.07%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28,037.9451,851.540.24%-45.93%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318.310.00%-100.0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水电气等882,624.961,178,123.537.69%-25.08%
舞阳钢铁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钢材、焦炭等44,741.800.39%
提供劳务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仓储费等66.2023,010.471.59%-99.71%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加工费16.0026.000.38%-38.46%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技术服务费等3,192.781.2076.71%265965.00%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运费服务费等887.192,283.1421.32%-61.14%
合计13,582,775.8715,085,236.51-9.96%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邓建军

注册资本:25亿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钢坯、钢材加工等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1.29%,且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唐山路北区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弛

注册资本:5,530,731,200元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等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4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张振全

注册资本:33亿元

成立日期:1980年7月1日

主营业务:矿产品、钢铁产品、钒钛产品、化工产品、焦炭、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等冶炼、制造、加工、销售等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1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5)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路北区荣华西道599号B座

法定代表人:田欣

注册资本:31.66亿元

成立日期:1996年01月30日

主营业务:矿山采选及爆破技术咨询服务;爆破作业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木材、石灰除外)、矿山机械设备制造等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是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8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6)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法定代表人:黄永建

注册资本:20.07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2日

主营业务:钢、钢材及钢副产品、钢渣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钢材深加工;铁矿砂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销售等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7)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舞钢市湖滨大道西段

法定代表人:吝章国

注册资本:23.348亿元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02日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铸件锻件、冶金炉料、冶金辅具、工业及民用气体、自动化技术服务、特殊钢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等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是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8)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孙良涛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11日

主营业务: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等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9)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斌

注册资本:18亿元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

主营业务: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开采;非金属矿产品冶炼加工,电力、建材生产等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0月
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56,100,777.3014,236,788.2034,709,776.70288,908.1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146,134.094,794,289.217,428,167.1387,686.28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8,666,573.698,404,738.9010,596,909.8643,554.36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370,493.44636,699.492,439,926.6717,474.16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4,043,602.791,543,913.72771,169.22123,801.90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735,192.961,002,658.401,814,077.5135,575.43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454,278.73859,083.151,236,616.795,381.79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河钢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7,561.78137,839.95342,551.404,955.88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88,426.991,102,176.271,497,770.39-242,458.62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应支付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

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达成主要内容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不影响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各种生产所需的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同时公司也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河钢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原燃料、产品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各方书面协议终止时协议终止,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声明和保证或一方破产、成为清算解散程序对象时,本协议对该方终止,但对其他各方仍然有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及生产的连续性和与辅助配套设施联系的紧密性,公司与关联方在矿石、焦炭等原燃料采购和各种物资材料、风、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劳务等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和结算,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历史和地缘关系,在关联方存续的情况下,公司和关联方通过经济合作,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小风险、稳定发展,双方建立长期的经济合作十分必要。

2.根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权限和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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