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2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建军、张弛、韩健、张振全、王保卫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向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47亿元。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建军、张弛、韩健、张振全、王保卫回避了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2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 条款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八条
| 第八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项制度的议案》,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三项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更名为《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61)。
三、备查文件1.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2.审计委员会决议;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