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_公司公告_美锦能源: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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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并表范围变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科技”)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姚锦丽女士和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从飞驰科技董事会席位中退出,上述人员退出后,公司在飞驰科技董事会七个席位中仅占有两个席位,无法对飞驰科技形成控制,飞驰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前期为支持子公司飞驰科技的业务开展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锦丽女士和赵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并表范围变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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