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七条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一)审批公司负债管理的具体制度;(二)确定公司内部负债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相关部门的负债管理工作职责;(三)审议公司债务融资的相关议案;(四)听取和审议部门报送的负债相关工作的报告;(五)协调公司相关部门,保障负债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督促和落实公司负债相关工作。 | 第七条公司执行委员会负责:(一)确定公司内部负债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相关部门的负债管理工作职责;(二)审议公司债务融资的相关议案。 |
| 第八条公司资产负债与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一)审议公司负债管理的具体制度;(二)听取和审议部门报送的负债相关工作的报告;(三)协调公司相关部门,保障负债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督促和落实公司负债相关工作。 | |
| 第九条公司授权从事债务融资相关工作的其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部、证券金融部等,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责分工开展负债融资相关工作;(二)服从公司负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配合资金计划部的负债、流动性风险和资金计划方面的管理工 | 第十条公司授权从事债务融资相关工作的其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外汇商品(FICC)业务总部、创新金融业务总部、证券金融部等,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责分工开展负债融资相关工作;(二)服从公司负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配合资金计划部的负债、 |
作;
(三)遵守和配合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落实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
(四)根据经济形势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筹划负债期限、规模和结构,做好本部门流动性安排以及到期债务还本付息;
(五)跟踪市场动态,关注自身流动性风险。
| 作;(三)遵守和配合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落实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四)根据经济形势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筹划负债期限、规模和结构,做好本部门流动性安排以及到期债务还本付息;(五)跟踪市场动态,关注自身流动性风险。 | 流动性风险和资金计划方面的管理工作;(三)遵守和配合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落实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四)根据经济形势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筹划负债期限、规模和结构,做好本部门流动性安排以及到期债务还本付息;(五)跟踪市场动态,关注自身流动性风险。 |
|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国证董办字〔2022〕418号)同时废止。 |
注:由于增减条款,本制度修订后相关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交叉索引条款也随之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