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000731)_公司公告_四川美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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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曹麒麟先生、梁清华女士,董事何琳先生以网络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王霜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57)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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