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_公司公告_航发控制: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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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云锋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魏云锋)

各位股东:

2025年度,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云锋,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历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部门主任,合伙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副所长;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副所长。现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所长;陕西君金铭宇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航西飞独立董事;天和防务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情况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备案,目前共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航发控制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航发控制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担任航发控制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任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未发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5年董事会出席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或视频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投票情况
33000均同意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25年1-9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总体计划(审前沟通)、推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10/281.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审议《公司2025年1-9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3.审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4.审议《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总体计划(审前沟通)》的议案5.审议《推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11/271.审议《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报告期内,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航发控制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4.提名董事事项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拟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提交股东会审定。

5.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交流,日常及时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掌握投资者对公司重点关注内容,督促公司开展积极的投资者交流活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10月任职独立董事后,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现场会议,与公司董事、经理层现场沟通,了解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主动到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三是日常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结合个人专长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航发控制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持续优化董事履职保障支撑体系。一是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二是建立会前沟通机制,会议召开前主动汇报议案内容及会议安排。三是开展现场调研、积极组织培训,保障独立董事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及时掌握政策法规。四是经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经理层年度被授权事项情况,便于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诚信、独立、勤勉的工作态度,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合规管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云锋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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