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以及根据重组完成后新公司财务管理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2016-128 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2016-129 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第 1 页,共 2 页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6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 2 页,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