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满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核算衔接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第 1 页,共 2 页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7 号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 2 页,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