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1-7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审 阅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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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 容 | 页 次 | |
| 一、审阅报告 | 1-2 | |
| 二、备考财务报表 |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3-4 | |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5 | |
|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6-67 | |
| 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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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阅 报 告
久安专审字[2026]第00007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7 月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 年1-7月、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西藏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西藏发展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和方法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西藏发展公司 2025 年7 月 31 日和 2024年 12 月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1-7月和 2024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我们提醒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对编制基础和编制方法的说明。本报告仅供西藏发展公司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1-7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A区28-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57360注册资本:26,375.8491万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CBP-4号楼-9层。本公司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要从事啤酒生产和销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1月29日批准报出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二、拟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购买方案
本公司拟向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购买其所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 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拉萨啤酒100%股权,拉萨啤酒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交易对象
本次资产重组中,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支付现金作为和解费用的对象为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和实业”)。
3、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嘉士伯持有的拉萨啤酒50.00%股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8022号)及《资产评估说明》,本次评估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的最终评估结论,即:西
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19,604.61万元,对应拉萨啤酒
50.00%股权的评估值为59,802.30万元。
本次交易收购嘉士伯持有的拉萨啤酒50.00%股权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为29,200.00万元。
经与嘉士伯持有拉萨啤酒50%股权优先购买权案的相关方道合实业协商,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向道合实业支付3,500.00万元和解金。
4、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5、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完成股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6、过渡期损益
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的情况下,过渡期损益由公司所有。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拟收购拉萨啤酒剩余50%股权,假设本次交易已在报告期初2024年1月1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完成,以持续经营为基础进行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法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7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5年1-7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具体假设如下:
(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假设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已经取得嘉士伯啤酒持有的拉萨啤酒50%股权并确认相关债务427,000,000.00元,其中拟支付给嘉士伯啤酒购买股权价款292,000,000.00元、2025年度拉萨啤酒已支付及拟支付给嘉士伯的分红款项100,000,000.00元、拟支付道合实业35,000,000.00元,拟支付总价款合计427,000,000.00元。公司拟支付总价款与公司对拉萨啤酒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额差额8,078,722.67元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拉萨啤酒2024年度财务报表、拉萨啤酒2025年1-7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2025年1-7月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四) 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亦未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等财务报表附注;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五) 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公司支付交易对价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及费用。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2025年1-7月的备考合并
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200万元 |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元 |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单项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的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 重要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合并净资产3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2)),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1 | 应收客户款--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如下:
| 账 龄 | 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00 |
| 1-2年 | 8.00 |
| 2-3年 | 15.00 |
| 3-4年 | 20.00 |
| 4-5年 | 5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其他应收款1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根据不同产品生产工艺的特点分别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生产成本;
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产品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类别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3.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
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
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 类 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 | 9.70-2.43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4-20 | 3 | 6.93-4.85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2 | 3 | 16.17-8.08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20 | 3 | 32.33-4.85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16、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本公司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满足建筑安装验收标准 |
| 需要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
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③租赁的变更
当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且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时,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未作为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⑤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不属于销售的,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此外为经营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A.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D.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
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经营租赁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属于销售的,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处置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销售的,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19、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年限平均法 |
| 非专利技术 | 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年限平均法 |
| 商标使用权 | 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年限平均法 |
| 财务软件 | 10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年限平均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研究开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
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5、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
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啤酒的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政策为:在产品发出移交给购货方,已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照营业收入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计缴 | 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9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税率% |
|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9 |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9 |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8]25 号),本公司子公司拉萨啤酒和藏红花2025年度实际承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9%。
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库存现金 | 241,548.40 | 540,932.55 |
| 银行存款 | 817,902,323.72 | 618,273,615.05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合 计 | 818,143,872.12 | 618,814,547.60 |
注释:期末,本公司因诉讼事项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3,932.53元。
2、 应收账款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应收账款 | 148,607.45 | 87,573.45 | 61,034.00 | 84,361.13 | 84,361.13 | |
| 合 计 | 148,607.45 | 87,573.45 | 61,034.00 | 84,361.13 | 84,361.13 | |
(2) 坏账准备
①2025年7月31日,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②2025年7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1年以内 | 64,246.32 | 5.00 | 3,212.32 |
| 账 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 5年以上 | 84,361.13 | 100.00 | 84,361.13 |
| 合 计 | 148,607.45 | 58.93 | 87,573.45 |
③坏账准备的变动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4,361.13 | 3,212.32 | 87,573.45 | |||
A.本报告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B.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28,500.9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6.4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73,447.55元。
(4)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3、 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 账 龄 | 2025年7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4,812,221.63 | 100.00 | 3,774,913.07 | 100.00 |
| 合 计 | 4,812,221.63 | 100.00 | 3,774,913.07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 西藏宝钢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4,071,197.71 | 84.60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黄海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19,280.00 | 4.56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 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4,134.01 | 2.58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 海富检测包装系统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1,750.66 | 2.11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 杭州合润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5,000.00 | 1.35 | 1年以内 | 未到结算期 |
| 合 计 | 4,581,362.38 | 95.20 |
4、 其他应收款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644,266.54 | 450,725.38 |
| 合 计 | 644,266.54 | 450,725.38 |
(1)其他应收款情况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其他应收款 | 442,664,697.00 | 442,020,430.46 | 644,266.54 | 449,960,750.43 | 449,510,025.05 | 450,725.38 |
| 合 计 | 442,664,697.00 | 442,020,430.46 | 644,266.54 | 449,960,750.43 | 449,510,025.05 | 450,725.38 |
①坏账准备
A. 2025年7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 1年以内 | 425,227.21 | 5.00 | 21,261.36 | 回收可能性 |
| 1-2年 | 21,380.00 | 8.00 | 1,710.40 | 回收可能性 |
| 合 计 | 446,607.21 | 22,971.76 |
B.2025年7月31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如下:
| 项目 | 账面余额 | 未来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组合计提: | ||||
| 2-3年 | 247,095.40 | 15.00 | 37,064.31 | 回收可能性 |
| 3-4年 | 20.00 | 回收可能性 | ||
| 合 计 | 247,095.40 | 37,064.31 |
C.2025年7月31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单项计提: | ||||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259,200,000.00 | 100.00 | 259,20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100.00 | 95,00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 51,167,566.02 | 100.00 | 51,167,566.02 | 预计无法收回 |
| 项 目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理由 |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100.00 | 35,00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其他 | 1,527,390.87 | 100.00 | 1,527,390.87 | 预计无法收回 |
| 小计: | 441,894,956.89 | 441,894,956.89 | ||
| 组合计提: | ||||
| 4-5年 | 20,000.00 | 50.00 | 1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5年以上 | 55,437.50 | 100.00 | 55,437.5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小计: | 75,437.50 | 65,437.50 | ||
| 合 计 | 441,970,394.39 | 441,960,394.39 |
②坏账准备的变动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0,630.66 | 4,000.00 | 449,475,394.39 | 449,510,025.0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一阶段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767.63 | 19,767.63 | ||
| —转入第三阶段 | -4,000.00 | 4,000.00 | ||
| 本期计提 | 12,119.62 | 17,296.68 | 7,000.00 | 36,416.30 |
| 本期转回 | 10.89 | 7,526,000.00 | 7,526,010.89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2,971.76 | 37,064.31 | 441,960,394.39 | 442,020,430.46 |
A.本报告期重要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转销金额 | 原因 | 方式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 | 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526,000.00 | 款项 收回 | 现金 | 收回可能性 | 是 |
| 合 计 | 7,526,000.00 |
B.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94,200,000.00 | 294,200,000.00 |
| 往来款 | 147,153,482.82 | 146,903,283.52 |
| 押金及保证金 | 221,295.40 | 297,795.40 |
| 其他 | 1,089,918.78 | 8,559,671.51 |
| 合 计 | 442,664,697.00 | 449,960,750.43 |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59,200,000.00 | 5年以上 | 58.55 | 259,200,000.00 |
|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95,000,000.00 | 5年以上 | 21.46 | 95,000,000.00 |
|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2,529,455.00 | 4-5年 | 11.56 | 2,529,455.00 |
| 48,638,111.02 | 5年以上 | 48,638,111.02 | ||||
| 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5,000,000.00 | 5年以上 | 7.91 | 35,000,000.00 |
| 陈红兵 | 否 | 其他 | 207,902.94 | 5年以上 | 0.05 | 207,902.94 |
| 合 计 | 440,575,468.96 | 99.53 | 440,575,468.96 |
①本报告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②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③本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的金额。
(4) 大额应收款项的期后收回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拉萨啤酒于2025年9月收到预重整投资人代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偿的款项51,167,566.02元,95,000,000.00元。
5、 存货
(1)存货分类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773,132.43 | 7,773,132.43 | |
| 在产品 | 5,233,212.46 | 5,233,212.46 | |
| 库存商品 | 3,742,883.68 | 3,742,883.68 | |
| 周转材料 | 409,193.27 | 409,193.27 | |
| 包装物 | 14,302,842.66 | 14,302,842.66 | |
| 合 计 | 31,461,264.50 | 31,461,264.50 | |
(续)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559,731.75 | 7,559,731.75 | |
| 在产品 | 5,700,215.14 | 5,700,215.14 | |
| 库存商品 | 2,900,055.92 | 2,900,055.92 | |
| 周转材料 | 550,822.80 | 550,822.80 | |
| 包装物 | 17,272,059.06 | 17,272,059.06 | |
| 合 计 | 33,982,884.67 | 33,982,884.67 | |
6、 其他流动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待抵扣进项税 | 333,157.78 | 200,454.23 |
| 合 计 | 333,157.78 | 200,454.23 |
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 追加 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
| 联营企业 |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1,984,509.91 | -4,783,568.86 |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56,049,418.05 | |||||
| 合 计 | 438,033,927.96 | -4,783,568.86 | ||||
(续)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减值准备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 值准备 | 其他 | |||
| 联营企业 |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7,200,941.05 |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56,049,418.05 | 256,049,418.05 | |||
| 合 计 | 433,250,359.10 | 256,049,418.05 | |||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56,049,418.05 | 256,049,418.05 | ||
| 合 计 | 256,049,418.05 | 256,049,418.05 |
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525,693.99 | 7,525,693.99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7,525,693.99 | 7,525,693.99 |
| 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7,525,693.99 | 7,525,693.99 |
| 合 计 | 0.00 | 0.00 |
9、 固定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固定资产 | 135,472,930.80 | 141,288,491.50 |
| 合 计 | 135,472,930.80 | 141,288,491.50 |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①固定资产情况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 104,455,033.58 | 206,445,689.42 | 5,347,541.57 | 7,087,535.64 | 323,335,800.21 |
| 2、本年增加金额 | 5,145,374.95 | 190,086.73 | 2,788,585.26 | 53,723.54 | 8,177,770.48 |
| (1)购置 | 190,086.73 | 2,788,585.26 | 53,723.54 | 3,032,395.53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45,374.95 | 5,145,374.95 |
②期末本公司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③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10、 在建工程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在建工程 | 18,829,522.54 | |
| 合 计 | 18,829,522.54 |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 计 |
| 3、本年减少金额 | 11,358,411.57 | 1,690,720.03 | 323,470.00 | 13,372,601.60 | |
| 处置或报废 | 68,125.00 | 1,690,720.03 | 323,470.00 | 2,082,315.03 | |
| 转入在建工程 | 11,290,286.57 | 11,290,286.57 | |||
| 4、2025年7月31日 余额 | 98,241,996.96 | 204,945,056.12 | 7,812,656.83 | 7,141,259.18 | 318,140,969.09 |
| 二、累计折旧 | |||||
| 1、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3,652,797.62 | 108,470,039.03 | 3,303,698.55 | 6,620,773.51 | 182,047,308.71 |
| 2、本年增加金额 | 1,536,758.43 | 6,692,411.47 | 459,317.31 | 114,656.75 | 8,803,143.96 |
| 计提 | 1,536,758.43 | 6,692,411.47 | 459,317.31 | 114,656.75 | 8,803,143.96 |
| 3、本年减少金额 | 6,531,426.06 | 1,327,518.32 | 323,470.00 | 8,182,414.38 | |
| 处置或报废 | 7,306.52 | 1,327,518.32 | 323,470.00 | 1,658,294.84 | |
| 转入在建工程 | 6,524,119.54 | 6,524,119.54 | |||
| 4、2025年7月31日 余额 | 58,658,129.99 | 113,834,932.18 | 3,439,545.86 | 6,735,430.26 | 182,668,038.29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4、2025年7月31日 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25年7月31日 账面价值 | 39,583,866.97 | 91,110,123.94 | 4,373,110.97 | 405,828.92 | 135,472,930.80 |
| 2、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40,802,235.96 | 97,975,650.39 | 2,043,843.02 | 466,762.13 | 141,288,491.50 |
(1)在建工程情况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账面 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 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酿造冷区发酵罐 | 6,637,168.14 | 6,637,168.14 | ||||
| 10万千升啤酒酿造冷区扩建和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5,920,353.98 | 5,920,353.98 | ||||
| 电气工程 | 4,265,920.85 | 4,265,920.85 | ||||
| 6个发酵罐及工艺电气自控配套、清酒罐 | 1,269,026.55 | 1,269,026.55 | ||||
| 其他 | 737,053.02 | 737,053.02 | ||||
| 合 计 | 18,829,522.54 | 18,829,522.54 | ||||
11、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权 | 商标使用权 | 财务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214,617.19 | 8,133,356.00 | 21,733,000.00 | 896,949.99 | 37,977,923.18 |
| 2、本年增加金额 | 641,792.45 | 641,792.45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4、2025年7月31日余额 | 7,214,617.19 | 8,133,356.00 | 21,733,000.00 | 1,538,742.44 | 38,619,715.63 |
| 二、累计摊销 | |||||
| 1、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57,992.56 | 21,733,000.00 | 247,896.33 | 24,938,888.89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84,170.52 | 139,135.28 | 223,305.80 | ||
| 摊销 | 84,170.52 | 139,135.28 | 223,305.80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4、2025年7月31日余额 | 3,042,163.08 | 21,733,000.00 | 387,031.61 | 25,162,194.69 |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133,356.00 | 8,133,356.00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4、2025年7月31日余额 | 8,133,356.00 | 8,133,356.00 | |||
| 四、账面价值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非专利权 | 商标使用权 | 财务软件 | 合计 |
| 1、2025年7月31日账面价值 | 4,172,454.11 | 1,151,710.83 | 5,324,164.94 | ||
| 2、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4,256,624.63 | 649,053.66 | 4,905,678.29 |
(2)本期末无通过公司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3)本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2、 长期待摊费用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其他减少 的原因 |
| 布宫图案使用费 | 60,000.00 | 35,000.00 | 25,000.00 | |||
| 维修改造费用 | 1,935,692.90 | 651,369.25 | 521,153.67 | 2,065,908.48 | ||
| 合 计 | 1,995,692.90 | 651,369.25 | 556,153.67 | 2,090,908.48 |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信用减值准备 | 13,174,661.67 | 146,385,129.66 | 13,173,584.56 | 146,373,161.79 |
| 合 计 | 13,174,661.67 | 146,385,129.66 | 13,173,584.56 | 146,373,161.79 |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80,024,540.18 | 665,506,929.47 |
| 其中:坏账准备 | 295,722,874.25 | 303,221,224.36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56,049,418.05 | 256,049,418.0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7,525,693.99 | 7,525,693.99 |
| 可抵扣亏损 | 120,726,553.89 | 98,710,593.07 |
| 合 计 | 680,024,540.18 | 665,506,929.47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年 份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2025年 | ||
| 2026年 | 26,299,360.59 | 27,167,294.25 |
| 2027年 | 15,357,482.78 | 15,487,614.18 |
| 2028年 | 30,077,012.66 | 30,077,012.66 |
| 年 份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2029年 | 25,978,671.98 | 25,978,671.98 |
| 2030年 | 23,014,025.88 | |
| 合 计 | 120,726,553.89 | 98,710,593.07 |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 2,811,847.00 | |
| 合 计 | 2,811,847.00 |
15、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 项 目 | 2025年7月31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5,364,583.47 | 17,790,355.18 |
| 1年以上 | 6,672,321.15 | 2,976,194.14 |
| 合 计 | 32,036,904.62 | 20,766,549.32 |
(2)公司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6、 合同负债
| 项 目 | 2025年7月31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货款 | 10,176.11 | 329,040.21 |
| 合 计 | 10,176.11 | 329,040.21 |
1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5,734,855.74 | 26,291,703.45 | 30,375,303.26 | 1,651,255.9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68,300.20 | 2,768,300.20 | ||
| 合 计 | 5,734,855.74 | 29,060,003.65 | 33,143,603.46 | 1,651,255.93 |
(2)短期薪酬列示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546,683.95 | 22,113,281.79 | 26,127,506.16 | 1,532,459.58 |
| 2、职工福利费 | 1,700.00 | 1,077,137.03 | 1,078,837.03 |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3、社会保险费 | 1,376,020.30 | 1,376,020.30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75,740.57 | 1,275,740.57 | ||
| 工伤保险费 | 29,930.51 | 29,930.51 | ||
| 生育保险费 | 70,349.22 | 70,349.22 | ||
| 4、住房公积金 | 100,626.35 | 1,553,614.00 | 1,553,614.00 | 100,626.35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5,845.44 | 171,650.33 | 239,325.77 | 18,170.00 |
| 6、其他 | ||||
| 合 计 | 5,734,855.74 | 26,291,703.45 | 30,375,303.26 | 1,651,255.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83,908.68 | 2,683,908.68 | ||
| 2、失业保险费 | 84,391.52 | 84,391.52 | ||
| 3、离职补偿金 | ||||
| 合 计 | 2,768,300.20 | 2,768,300.20 |
18、 应交税费
| 税 项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增值税 | 966,348.05 | 2,713,486.69 |
| 企业所得税 | 1,133,605.32 | 3,817,307.33 |
| 个人所得税 | 3,426,592.67 | 3,392,216.5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222.91 | 189,944.06 |
| 教育费附加 | 42,952.68 | 81,404.60 |
| 地方教育附加 | 28,635.12 | 54,269.73 |
|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 299,929.22 | 299,929.22 |
| 印花税 | 1,219.51 | 208,442.56 |
| 环境保护税 | 307.94 | 114,851.58 |
| 水资源税 | 6,874.00 | |
| 合 计 | 6,006,687.42 | 10,871,852.33 |
19、 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应付利息 |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应付股利 | 856.39 | 856.39 |
| 其他应付款 | 695,610,396.52 | 732,395,415.58 |
| 合 计 | 695,611,252.91 | 732,396,271.97 |
(1)应付股利情况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856.39 | 856.39 |
| 合 计 | 856.39 | 856.39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其他投资款 | 387,000,000.00 | 427,000,000.00 |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99,527,633.21 | 299,246,933.21 |
| 往来款 | 7,211,260.64 | 4,533,288.64 |
| 保证金 | 691,580.00 | 611,580.00 |
| 其他 | 1,179,922.67 | 1,003,613.73 |
| 合 计 | 695,610,396.52 | 732,395,415.58 |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是否 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2025年7月31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150,000,000.00 | 资金困难 |
| 浙江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60,000,000.00 | 资金困难 |
| 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30,000,000.00 | 资金困难 |
| 新疆日广通远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20,317,667.94 | 资金困难 |
| 成都市武侯区汇弘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19,800,000.00 | 资金困难 |
|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否 | 与借款及票据有关的款项 | 16,812,084.72 | 资金困难 |
| 合 计 | 296,929,752.66 |
20、 其他流动负债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 1,322.89 | 42,775.23 |
| 合 计 | 1,322.89 | 42,775.23 |
21、 长期借款
| 借款类别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信用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合 计 | 4,300,000.00 | 4,300,000.00 |
注:历史形成的借款,未确定利率及还款日。1988年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借入技改款1,300,000.00元、1995年借入中央委托基金贷款3,000,000.00元。
22、 预计负债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25,122,712.00 | 25,122,712.00 | 详见附注十一、2、或有事项 |
| 合 计 | 25,122,712.00 | 25,122,712.00 |
23、 递延收益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789,041.41 | 4,060,000.00 | 755,788.72 | 4,093,252.69 | |
| 合 计 | 789,041.41 | 4,060,000.00 | 755,788.72 | 4,093,252.69 | —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2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如下: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度金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 其他业务 | 636,667.61 | 2,267.61 | 1,214,956.64 | 756.64 |
| 合 计 | 235,157,223.61 | 135,630,918.93 | 421,467,107.89 | 257,896,797.11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 行业名称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度金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行业名称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度金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啤酒生产与销售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 其中:啤酒生产与销售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 合 计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如下:
| 产品名称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度金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啤酒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 合 计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4)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地区)列示如下:
| 地区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度金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西藏自治区 | 223,945,414.89 | 129,496,154.82 | 407,926,665.03 | 250,332,262.19 |
| 内地 | 10,575,141.11 | 6,132,496.50 | 12,325,486.22 | 7,563,778.28 |
| 合 计 | 234,520,556.00 | 135,628,651.32 | 420,252,151.25 | 257,896,040.47 |
(5)主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如下:
| 项 目 | 产品销售 | 其他 | 合计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34,520,556.00 | 234,520,556.00 | |
| 合 计 | 234,520,556.00 | 234,520,556.00 |
(6)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详见附注四、25。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作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客户需求的品类、标准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于客户或承运商时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7)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交易价格相关信息
本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金额为0.00元。
25、 税金及附加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0,436.10 | 1,774,092.89 |
| 教育费附加 | 338,758.28 | 718,246.28 |
| 地方教育附加 | 225,838.84 | 548,962.92 |
| 环保税 | -98,013.90 | 325,309.19 |
| 车船税 | 12,100.00 | 8,748.16 |
| 印花税 | 214,946.47 | 208,128.24 |
| 其他 | 35,937.80 | 271,264.83 |
| 合 计 | 1,520,003.59 | 3,854,752.51 |
26、 销售费用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职工薪酬 | 3,256,488.40 | 5,536,271.95 |
| 差旅费 | 309,746.19 | 411,204.07 |
| 促销费 | 127,397.27 | 2,155,043.96 |
| 业务招待费 | 92,453.34 | 274,664.46 |
| 折旧费 | 508,722.45 | 427,026.12 |
| 商品损毁 | 443,832.53 | 355,372.18 |
| 广告宣传费 | 11,260,471.80 | 3,580,085.67 |
| 车辆使用费 | 43,552.68 | 81,187.03 |
| 技术咨询费 | 280,150.42 | 84,905.66 |
| 检测、化验费 | 143,702.16 | |
| 其他 | 335,868.86 | 1,004,830.43 |
| 合 计 | 16,802,386.10 | 13,910,591.53 |
27、 管理费用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职工薪酬 | 10,919,159.67 | 13,868,923.66 |
| 诉讼及相关费用 | 100.00 | 926,030.49 |
| 中介费 | 13,420,533.82 | 19,986,939.28 |
| 折旧费 | 312,191.79 | 212,591.94 |
| 租赁费 | 1,283,227.74 | 1,532,943.77 |
| 信息披露费 | 81,132.08 | 609,386.80 |
| 差旅费 | 1,083,032.91 | 1,747,143.73 |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办公费 | 304,865.34 | 358,212.30 |
| 无形资产摊销 | 5,380.27 | 9,223.32 |
| 业务招待费 | 1,381,343.52 | 2,176,790.08 |
| 安全生产费 | 547,245.24 | 1,072,060.12 |
| 环境保护费 | 371,536.16 | 732,276.74 |
| 其他 | 1,446,901.86 | 4,703,173.99 |
| 合 计 | 31,156,650.40 | 47,935,696.22 |
28、 财务费用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利息支出 | 280,700.00 | 561,400.00 |
| 减:利息收入 | 3,441,536.41 | 969,283.85 |
| 手续费 | 18,428.95 | 28,211.50 |
| 合 计 | -3,142,407.46 | -379,672.35 |
29、 其他收益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政府补助 | 8,964,741.82 | 357,128.63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9,612.73 | 8,626.84 |
| 合 计 | 8,974,354.55 | 365,755.47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30、 投资收益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83,568.86 | -7,837,017.80 |
| 清算收益 | 3,101,457.86 | |
| 合 计 | -1,682,111.00 | -7,837,017.80 |
31、 信用减值损失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3,212.32 | |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7,489,594.59 | -50,735.61 |
| 合 计 | 7,486,382.27 | -50,735.61 |
32、 资产减值损失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存货跌价损失 | 23,480.00 | |
| 合 计 | 23,480.00 |
33、 营业外收入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盘盈利得 | -87.83 | ||
| 债务豁免 | 7,309,015.36 | ||
| 其他 | 673,293.78 | 175,614.61 | 673,293.78 |
| 合 计 | 673,293.78 | 7,484,542.14 | 673,293.78 |
34、 营业外支出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诉讼预计损失 | 1,052.00 | ||
| 对外捐赠 | 1,000,000.00 | 96,307.41 | 1,000,000.00 |
| 罚款、滞纳金 | 8,000,000.00 |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24,020.19 | 281,185.69 | 424,020.19 |
| 其他 | 274,406.68 | 105,632.77 | 274,406.68 |
| 合 计 | 1,698,426.87 | 8,484,177.87 | 1,698,426.87 |
35、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 项 目 | 2025年1-7月金额 | 2024年金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635,397.31 | 12,659,451.5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77.11 | -1,399.56 |
| 合 计 | 7,634,320.20 | 12,658,051.9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 目 | 2025年1-7月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66,943,164.7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041,474.7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4,918,659.41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0,121.31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9,581.03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950.53 |
| 项 目 | 2025年1-7月发生额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27,094.64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
| 所得税费用 | 7,634,320.20 |
3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23,932.53 | 诉讼冻结 |
|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78,892,989.45 | 诉讼冻结 |
| 其中: | ||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诉讼冻结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8,884,141.95 | 诉讼冻结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190,008,847.50 | 诉讼冻结 |
| 合 计 | 378,916,921.98 |
注: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色拉路36号 | 啤酒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色拉路 36号 | 藏红花开发、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西藏日喀则市圣源啤酒有限公司 | 日喀则市 | 日喀则市东郊 工业园区 | 啤酒生产、销售 | 70.00 | 投资设立 | |
| 西藏银河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达孜县 乡镇企业局 | 其他 | 95.00 | 投资设立 | |
|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拉萨市金珠西路 格桑林卡 A区 28-5 | 商贸企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3) 重要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 子公司 名称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西藏拉萨啤酒限公司 | 845,404,349.06 | 175,764,212.70 | 1,021,168,561.76 | 66,421,754.61 | 3,304,211.28 | 69,725,965.89 |
(续)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西藏拉萨啤酒限公司 | 839,508,846.74 | 160,123,210.25 | 999,632,056.99 | 27,681,701.91 | 27,681,701.91 | |
(续)
| 子公司 名称 | 2025年1-7月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西藏拉萨啤酒限公司 | 214,206,699.83 | 59,492,240.79 | 59,492,240.79 | 32,528,848.60 |
(续)
| 子公司 名称 | 2024年度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 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西藏拉萨啤酒限公司 | 389,729,212.78 | 101,792,909.75 | 101,792,909.75 | 10,089,849.12 |
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联营企业
|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 | 都江堰市大观镇 | 服务、零售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2025年1-7月发生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024年发生额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流动资产 | 27,731,514.33 | 12,019,559.15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636,508.38 | 1,612,568.24 |
| 非流动资产 | 378,141,572.31 | 392,005,692.39 |
| 资产合计 | 405,873,086.64 | 404,025,251.54 |
| 流动负债 | 45,004,497.51 | 33,394,276.99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 45,004,497.51 | 33,394,276.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765,984.44 | -765,984.44 |
| 项 目 | 2025年7月31日余额/2025年1-7月发生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2024年发生额 |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1,634,573.57 | 371,396,958.9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7,200,941.05 | 181,984,509.91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7,200,941.05 | 181,984,509.91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20,299,222.70 | 33,172,920.76 |
| 管理费用 | 17,217,797.94 | 27,067,451.58 |
| 财务费用 | 27,635.37 | 92,688.43 |
| 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 -9,762,385.42 | -15,993,913.88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9,762,385.42 | -15,993,913.8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762,385.42 | -15,993,913.88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注: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2月23日存续期届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2022年11月合伙人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于2023年1月接受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指定了清算人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清算工作。
截至本报告日,清算组已于2025年2月向本公司清偿支付了申报债权 8,071,447.36元,并于2025年3月、4月向本公司分别支付合伙人权益分配664,095.32元和2,437,361.54元,该项清算工作目前尚未结束仍在进行中。
八、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年产5000吨青稞麦芽厂项目补助 | 789,041.41 | 789,041.41 | 与资产相关 | |||||
| 拉萨市经信局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4,060,000.00 | 755,788.72 | 3,304,211.28 | 与资产相关 | ||||
| 合 计 | 789,041.41 | 4,060,000.00 | 755,788.72 | 4,093,252.69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 补助项目 | 2025年1-7月计入损益金额 | 2024年计入 损益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6,753.10 | 7,128.6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经济惠民生奖励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 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755,788.7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 政府补贴促销费 | 7,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 高原特色产业电费补贴 | 902,2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 2024年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 “拉萨老字号”认定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 合 计 | 8,964,741.82 | 357,128.63 |
3、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公司本期退回政府补助金额0元。其中,冲减递延收益0元,计入本期损益(营业外支出)0元,调整增加相关资产价值0元。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其他借款、商业承兑汇票等带息债务。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这些非金融机构借款、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等,均未经本公司决策批准,且均已进入诉讼程序,
因此利率风险产生的影响较大。本公司及时调整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前述涉及利率风险将依赖于有效判决、裁定进行确定;本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以控制利率风险。管理层调整后,本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在印章管理、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等事项上均严格按照相关决策审批流程执行,确保未来的利率风险得到控制。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银行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净额为-120,138,216.69 元(2024年12月31日为112,917,819.85 元)。
十、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例% | |||||
|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 拉萨市 | 管理咨询 | 30,000.00 | 12.74 | 12.74 |
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变化如下: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5年7月31日余额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罗希先生。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持股2.96%) |
| 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持股6.09%) |
| 董事、监事、管理层 | 关键管理人员 |
| 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 | 受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
| 四川成电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
注:本公司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易隆兴”)和芜湖华融渝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芜湖渝展”)于2018年11月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天易隆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芜湖渝展。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金额 | |
| 2025年1-7月 | 2024年度 | ||
| 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曾用名: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资产占用费 | 357,540.41 | 357,540.41 |
| 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665,716.41 | |
| 四川成电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 700,000.00 | |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终止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8.2.11 | 2018.5.10 | 否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合光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8,000.00 | 2018.6.5 | 2018.9.5 | 否 |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本公司涉及以下的或有事项,系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等人涉嫌舞弊,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涉及债权人向本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于2021年9月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藏01刑初15号),判决被告人王承波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王承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2年收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藏刑终46号《刑事裁定书》,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非金融机构对外共同借款形成的或有事项情况如下:
| 出借人 | 借款人 | 借款本金(万元) | 借款期限 | 诉讼状况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应计负债或预计负债金额(万元) | 其中:本金(万元) | 备注 |
| 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王承波 | 2,800.00 | 2018.4.23-2018.5.7 | 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移送公安 | 2,512.27 | 2,512.27 | 注 |
| 合计 | 2,800.00 | 2,512.27 | 2,512.27 | ||||
注:本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8年9月21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核查并取得了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中实业”)诉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共同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案件的相关文件,至中实业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归还原告
借款本金2,512.27万元(2018年11月申请变更后金额)及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并承担原告追讨欠款律师费、诉讼费。诉讼理由:2018年4月23日,至中实业、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四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至中实业出借给本公司、天易隆兴及王承波2,8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月利率为3%,利息按月支付;指定收款账号为仕远置商贸在招商银行某支行开设的账户;合同签订当天,至中实业如约打款2,800.00万元给仕远置商贸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某账户;借款到期后,三被告并未如约归还全部本金,逾期占用期间的利息也仅支付至2018年6月12日。经至中实业申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18)浙0103民初416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本公司、天易隆兴、王承波的银行存款2,87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9年10月25日,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1民终7399号《民事裁定书》,其中至中实业请求:1、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王承波归还至中实业借款本金2,800.00万元及利息28.00万元(暂计算至2018年6月22日,最终利息金额应计算至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2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王承波承担律师费50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由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王承波承担。审理过程中,至中实业变更诉求为:1、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归还至中实业借款本金25,122,712.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2月18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2、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承担律师费20.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西藏发展、天易隆兴承担。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浙01民终7399号《民事裁定书》:1、撤销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3民初4168号之二民事裁定;2、本案指令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0年5月26日,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03民初6937号作出判决:本公司归还浙江至中借款本金25,122,712.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公司不服,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民终9303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3民初6937号民事判决,驳回浙江至中实业公司的起诉。2021年7
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申1636号民事裁定,驳回浙江至中实业公司的再审申请。本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过上述共同借款事项,本公司根据法院判决裁定估计预计负债金额。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5年12月4日,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合营方有关利润分配一致书面决议》,就拉萨啤酒留存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为120,000,000元,其中,向西藏发展分配60,000,000元,向嘉士伯分配60,000,000元。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5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藏01破申4号,主要内容如下:“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提出西藏发展因历史问题情况复杂,部分债务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延期,其理由正当。为有效维护企业运营价值,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高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1个月,即自2026年1月26日延长至2026年2月25日。”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继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债权审查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配合推进与相关投资人磋商、草拟、修改及最终确定投资协议等工作。并持续跟进预重整等相关工作。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诉讼情况
(1)(2023)藏01民初19号/(2024)藏民终4号案件1)诉讼基本情况(2023)藏01民初19号/(2024)藏民终4号: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其与西藏发展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事项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公司及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拉萨啤酒向道合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2.判令拉萨啤酒向道合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信息登记变更,即将CarLsbergInternationalA/S嘉士伯公司持有拉萨啤酒的50%股权变更至道合公司名下;3.本案诉讼费用由拉萨啤酒承担。
2)诉讼(仲裁)进展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拉萨中院(2023)藏01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道合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胜诉。
道合公司、嘉士伯公司均不服拉萨中院作出的(2023)藏01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西藏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道合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西藏高院受理该案并进行审理,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西藏高院(2024)藏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公司(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西藏高院(2024)藏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2022)成仲案字第2368号案件
1)诉讼基本情况
成仲案字第2368号: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就其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之间的纠纷事项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申请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6月20日签订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申请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预付的采购款人民币1,8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申请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支付的2,000万元纸箱诚意保证金并支付利息;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2)诉讼(仲裁)进展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远征包装作为申请人以拉
萨啤酒为被申请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案由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民事诉讼(案号为(2022)川01民特354号),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01民特35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申请人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就《纸箱采购合作协议》不存在仲裁条款;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22)成仲案字第2368号,决定本案仲裁程序于2023年4月6日终结。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2023)藏010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拉萨啤酒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用295,180.29元由原告负担。
3)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二审维持原判,公司败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2023)藏01民初10号向拉萨啤酒返还分红案件,拉萨啤酒公司作为第三人
1)诉讼基本情况藏01民初10号: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原告向拉萨中院请求判决西藏发展作为被告方之一向拉萨啤酒返还分红款9,500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方支付9500万元的资金占用费(暂计)24,644,041.08元;罗希先生作为被告之一对共计约119,644,041.08元的款项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2)诉讼(仲裁)进展本案于2024年2月19日立案,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通过电子平台发送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嘉士伯公司变更诉讼请求。2024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法院(2024)藏01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一审驳回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嘉士伯公司已向西藏高院提起上诉。
(4)(2023)藏01民初27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1)诉讼基本情况藏01民初27号:公司作为原告就与被告嘉士伯公司、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合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拉萨中院提起诉讼,2023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案件案号(2023)藏
01民初27号。
2)诉讼(仲裁)进展2024年1月,公司收到拉萨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查封冻结嘉士伯公司持有拉萨啤酒50%的股权。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2024年7月10日,公司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藏01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撤销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与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股权认购及股东协议》;2.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50万元律师费;3.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50%的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4.驳回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一审判决公司对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50%的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上市公司(原审原告)及嘉士伯公司(原审被告)均不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藏01民初27号民事判决,已分别向西藏高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在二审程序中。
(5)(2023)藏01民初41号起诉金脉青枫返还分红款案件1)诉讼基本情况藏01民初41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因股权转让纠纷事项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金脉青枫向原告拉萨啤酒返还2018年分红款9,5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上分红款及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2月11日为119,321,116.44元。
2)诉讼(仲裁)进展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与举证通知书(2023)藏01民初41号。2024年3月,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2023)藏01民初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起诉,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38,405.58元予以退回。
3)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拉萨中院裁决驳回拉萨啤酒起诉。
(6)诉讼涉及应收款项的收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