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增H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605,845,511增加至7,824,845,511,使得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20.11%被动稀释至19.55%。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月14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6年1月14日,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完成配售新增H股,公司H股股份数增加219,000,0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605,845,511增加至7,824,845,51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0.11%被动稀释至19.55%。 | |||
| 股票简称 | 广发证券 | 股票代码 | A股:000776;H股:177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吉林敖东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该等股份已包含在吉林敖东及其一 | |
|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9.55%中。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吉林敖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 A股及H股 | 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0.5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增H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52,991.1767 | 20.11 | 152,991.1767 | 19.5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2,991.1767 | 20.11 | 152,991.1767 | 19.5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 | 是□否√ | ||||||
|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