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
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期间为自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6个月(2024年6月27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之日止(2025年7月7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五)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 姓名 | 任职或亲属关系 | 交易日期 | 方向 | 交易股数 | 剩余股数 |
| 龙云飞 |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22,100 | 0 |
| 陆建东 | 上市公司副总经理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22,100 | 0 |
| 徐兴华 | 上市公司副总经理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11,900 | 0 |
| 张 梨 | 上市公司综合部主任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11,900 | 0 |
| 张倩倩 | 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100 | 0 |
| 柳建培 | 上市公司原副总经理 现标的公司董事 | 2024-11-15 | 卖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30,600 | 0 |
| 李兴雷 | 交易对方相关人员 | 2025-04-24 | 买入 | 51,100 | 51,100 |
| 2025-05-16 | 卖出 | 51,100 | 0 | ||
| 冯 勇 | 交易对方相关人员 | 2024-07-19 | 买入 | 2,800 | 2,800 |
| 2024-07-23 | 买入 | 1,200 | 4,000 | ||
| 2024-07-26 | 卖出 | 4,000 | 0 | ||
| 2024-09-05 | 买入 | 10,200 | 10,200 | ||
| 杨景龙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方相关人员 | 2024-07-11 | 买入 | 800 | 800 |
| 2024-09-30 | 卖出 | 800 | 0 |
上述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龙云飞、陆建东、徐兴华、柳建培、张梨、张倩倩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所致,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常
规操作,不构成相关主体的自主买卖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涉及股票交易的主体已接受相关中介机构的访谈,并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李兴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李兴雷就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事项出具《承诺函》:“本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基于自身对中核科技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中核科技股价走势的市场判断及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核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其他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中核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冯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冯勇就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事项出具《承诺函》:“本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基于自身对中核科技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中核科技股价走势的市场判断及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核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其他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中核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杨景龙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杨景龙就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事项出具《承诺函》:“本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基于自身对中核科技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中核科技股价走势的市场判断及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中核科技股
股票代码: 000777 公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票交易的情形。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系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没有其他买卖中核科技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中核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中核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行为。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及访谈情况,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及访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