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_公司公告_恒申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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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8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14:3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9:15-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90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7,266,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3.1011%。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86人,网络表决股份3,47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058%,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4人,现场表决股份223,793,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2.59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27,030,98699.8965%228,0000.1003%7,2000.0032%通过
2.00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227,028,98699.8956%228,0000.1003%9,2000.0040%通过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27,030,98699.8965%228,0000.1003%7,2000.0032%通过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27,030,98699.8965%228,0000.1003%7,2000.0032%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1、3、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比例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239,10093.2303%228,0006.5625%7,2000.2072%
2.00关于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3,237,10093.1727%228,0006.5625%9,2000.2648%
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239,10093.2303%228,0006.5625%7,2000.2072%
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239,10093.2303%228,0006.5625%7,2000.2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关超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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