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内对子公司提供364,34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次年股东大会审议该类议案期间有效,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为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债权数额(指主债权项下本金)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的范围内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8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11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郭敏
营业期限:1993-05-1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股权结构:新会德华是公司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
新会德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21,247,314.03 | 867,988,266.19 |
| 负债总额 | 306,005,189.33 | 458,935,855.70 |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294,005,189.33 | 458,935,855.70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3,500,000.00 | 0 |
| 或有事项涉及负债总额 | 0 | 0 |
| 资产负债率 | 42.43% | 52.87% |
| 净资产 | 415,242,124.70 | 409,052,410.49 |
| 营业收入 | 721,607,927.31 | 427,359,096.79 |
| 利润总额 | 842,217.15 | -6,189,714.21 |
| 净利润 | -64,505.78 | -6,189,714.21 |
三、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债务人: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1、保证方式
本合同(编号:兴银粤保证字(江门分行)第202601080002号)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详细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31年2月3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340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5.08%。目前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2,50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5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