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授权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信额度项下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借款及担保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现就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项下进行的借款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珑移动”)于2021年与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新产投”)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天珑移动向宜宾新产投申请借款人民币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根据《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原人民币
亿元借款中部分本金已按期归还,针对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
8.8
亿元,公司、天珑移动、林文炭、林文鸿及宜宾新产投已于2025年
月
日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至
个月。公司和宜宾新产投已于2025年
月
日签署关于借款延期担保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该笔借款延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继续将其持有的天珑移动50%股权质
公告编号:2025-015押给宜宾新产投。天珑移动、宜宾新产投及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于2025年8月21日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22亿元,借款期限3年。
本次延期及担保事项系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项下进行,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系各方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和友好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旨在优化子公司财务结构,保障其持续稳健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