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闻(000793)_公司公告_ST华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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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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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证券简称:ST华闻公告编号:2025-04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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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4.召集人:董事会5.主持人:副董事长金日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3人,代表股份289,168,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2,170,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0人,代表股份46,99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1人,代表股份46,998,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0人,代表股份46,99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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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31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9%;反对6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弃权1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4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0%;反对6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9%;弃权1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1%。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30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1%;反对6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弃权1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31,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0%;反对6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0%;弃权1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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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30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3%;反对6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弃权1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31,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63%;反对6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0%;弃权1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05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8%;反对6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0%;弃权4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2%。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30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9%;反对6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5%;弃权18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30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0%;反对6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6%;弃权1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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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7.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288,19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0%;反对6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28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文芳、王雨珂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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