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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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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继伟)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杨继伟1321100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利用丰富的财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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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报告进行了重点核查,着重关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报告期内,在以下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5年2月1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接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对中铝高端部分出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5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6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参股投资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1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中铝物流转让云铝物流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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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审计计划,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对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保证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具体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和内控程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为保障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与严谨性,本人领导审计委员会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沟通函》,督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严格参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规范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全面覆盖审计计划、证据收集、底稿编制等各环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客观、公允的审计意见。并就长期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关联交易确认的完整性、资本运作的会计处理等事项提请审计师给予重点关注。本次在与审计师的三次年报审计会议沟通中,就审计过程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内审独立性等方面,提出针对资产减值事项要披露细致,在附注中对长期资产减值事项予以适当说明,便于投资者理解;确认关联交易的范围,要细致排查关联企业,防止遗漏,要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并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此外,基于谨慎性考虑,建议还要关注高管薪酬增长的合理性等。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并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投资者权益维护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董事会议题,审议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议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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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以及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内审等部门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及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六、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积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治理的完善和风险防控积极建言献策。例如,向公司建议加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增加内审部门的人员配置,强化和提升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建议加强会议记录的管理,并采取录音等方式完整记录各位董事的发言等;同时,提请公司领导关注企业存放在中铝财务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性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财务、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继伟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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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施哲)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施哲1321100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冶金专业人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对公司电解铝等相关项目进行了指导、建议。报告期内,在以下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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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5年2月1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接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对中铝高端部分出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5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6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参股投资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1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中铝物流转让云铝物流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组织提名委员会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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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程序、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投资者权益维护情况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董事会议题,审议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议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相关议案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以及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投资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及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六、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施哲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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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俊智)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陈俊智1311110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4次,委托出席1次。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矿业工程专业人士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铝在云铝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利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相关项目提出了独立意见并进行了持续关注。报告期内,在以下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5年2月1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接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对中铝高端部分出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5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6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参股投资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1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中铝物流转让云铝物流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铝在云铝

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投资者权益维护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董事会议题,审议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议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相关议案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以及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生产等部门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及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俊智2026年3月27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铝在云铝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薇)

本人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次)现场出席(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罗薇1321100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应由董事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均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加以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在公司法律风险管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

二、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中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铝在云铝

公司运营和内部控制等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控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报告期内,在以下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5年2月1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接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预案》《关于调整公司对中铝高端部分出资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3月25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年8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5年10月26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关于参股投资中铝铝箔(云南)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11月24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南冶金持有云铝涌鑫28.74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2月29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向中铝物流转让云铝物流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铝在云铝

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积极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关注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投资者权益维护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董事会议题,审议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了解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议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相关议案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以及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财务、法律等部门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及风险防控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罗薇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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