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的公告
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67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12月10日,烟台国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冰轮环境股票6,763,338股(该部分股份系前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本次减持后,烟台国丰持有冰轮环境持股比例由14.50%变为13.82%;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冰轮环境持股比例由37.09%变为36.41%。 | ||||||
| 股票简称 | 冰轮环境 | 股票代码 | 000811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676.3338 | 0.68 | |||||
| 合计 | 676.3338 | 0.6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 | 14,394.935 | 14.50 | 13,718.6012 | 13.82 | |||
| 有限公司 | ||||||
| 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 | 12,334.8814 | 12.43 | 12,334.8814 | 12.43 | ||
|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85.9088 | 10.16 | 10,085.9088 | 10.16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815.7252 | 37.09 | 36,139.3914 | 36.41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815.7252 | 37.09 | 36,139.3914 | 36.4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