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_公司公告_超声电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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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卫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GOW RLD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GOWORLD CO.,LTD.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我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和法人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核销 坏账损失、利润分配方案、内控评价报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泰国 投资PCB 工厂项目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卫宁先生,1966 年出生,博士学位。1988 年7 月起在华南理工 大学任职,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系系主任、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讲本科生和研究生“企业战略管理”与“管理学 原理”、“企业经营模拟”、“精益创业”等课程,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 理学院MBA 课程“企业战略管理”主讲教师,华南理工大学战略管理 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企业战略

管理”课程主讲教师;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 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4.3.8 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2 次, 亲自出席12 次;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 次,本人亲自出席2 次;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3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 报告期内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 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董事会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 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公司舆情 管理制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报告》《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公司2024 年度董事 会报告》《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 年度经营计划》 《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关

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1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 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4、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的《关于制定<公司境外投资 项目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泰国投资PCB 工厂 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5、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超 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6、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7、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本公司转让 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价格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

8、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同意意见。

9、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为汕头 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20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置换项目存量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0、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 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11、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

12、本人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高性能 HDI 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1 月15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计财部编制的2024 年 度财务报表,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5 年2 月20 日,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2024 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5 年3 月17 日,审计委员会通报了审计委员会2024 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阅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证照等相关资料,决定向董事 会提交《关于2025 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 意见。

(4)2025 年4 月23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 财务报表,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25 年8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5 年10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 财务报表,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5 年1 月15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听取2024 年度安全

生产情况汇报;听取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关于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的意见,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5 年3 月17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关于广东汕头 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激励薪酬分配实施方案的报 告》;设定本公司高管人员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本人发表了 同意意见。

(3)2025 年9 月28 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制定《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1 月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人发表了 同意意见。

(2)2025 年3 月1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关于公 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5 年12 月2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人发表 了同意意见。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原则,积极开展公司现场工 作,通过多样形式深入掌握经营实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9 个工 作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我能主动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了 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针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监督职责,督促年审机构

规范审计流程,通过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审计重点与风险判断符合监管 要求,推动年报按时合规披露。

报告期内,我通过现场工作,深入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调研工作, 尤其是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地调研,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 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 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等情况进行面对 面地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要勤勉尽责,按时出具审计报 告,为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供更专业支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及时、完整通过 现场、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各类履职所 需信息。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向我提供会议 所需资料,为本人客观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履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2025 年度能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 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 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维护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 者关系活动,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了解,保 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持续深化专业学习与合规意识提升。 通过系统研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部门最新规

范性文件,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导向与合规要求迭代方向。按要求参加 第146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并获得学习证书。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卫宁

2026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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