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_公司公告_太钢不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

太钢不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25-04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通过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制造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

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健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健先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媛媛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媛媛女士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洋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洋先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9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66.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3.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通过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该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审计委员会认可其执业过程中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