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发展(000838)_公司公告_财信发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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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0838证券简称:财信发展公告编号:2025-037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406,647,49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7,726,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7,726,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7人,代表股份7,726,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546,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75%;反对2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权2,8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5,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90%;反对2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9%;弃权2,8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72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479,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61,7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96%;反对1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9%;弃权61,7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6%。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提案3.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16,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1,16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弃权68,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630%;反对1,16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6%;弃权68,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17,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5%;反对1,16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2%;弃权66,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11%;反对1,16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34%;弃权66,1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5%。表决结果:通过。提案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284,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8%;反对1,17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1%;弃权187,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572%;反对1,17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48%;弃权187,60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一萍、廖家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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