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83证券简称:高鸿3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7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高鸿股份第一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红云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号楼高鸿股份第一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说明。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2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1,869,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5人,董事万岩因公务无法按时到场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监事高雪峰因出差无法按时到场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60,924,73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9.3219%;反对1,098,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6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2月2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60,924,73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9.3219%;反对1,098,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6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3.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及公司和下属公司间互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2月2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60,924,73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99.3219%;反对1,098,7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0.6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的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无
| (五)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决议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