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谢良宁先生、夏祺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对此项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夏祺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证券委派陈锦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夏祺先生为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谢良宁先生、陈锦豪先生,其将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本次更换不影响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夏祺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陈锦豪先生简历陈锦豪先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2016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长城证券IPO、观想科技IPO、悍高集团IPO、联创电子可转债、联创电子非公开发行、欧派家居可转债、铭利达可转债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