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000861)_公司公告_海印5: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5年7月4日生效日期:2025年7月3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印5: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50证券代码:400251 证券简称:海印5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日期:2025年7月4日生效日期:2025年7月3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挂牌公司
邵建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邵建佳董监高董事、总裁
潘尉董监高董事、副总裁
吴珈乐董监高董事会秘书
温敏婷董监高时任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广东监管局认为,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海印股份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邵建明,时任董事、总裁邵建佳,未勤勉尽责,是对海印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温敏婷,时任董事、副总裁潘尉,时任董事会秘书吴珈乐,未勤勉尽责,是海印股份上述违法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邵建明作为海印股份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资金往来行为,导致海印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处罚相关内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5-050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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