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审计报告
2025年度
EY安永
Ernst & Young Hua Ming LLP Level 17,Ernst & Youn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Dongcheng District Beiing,China 100738
安永华明会计师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Tel电话:+86 1058153000 Fax传真:+86 10 8518 8298 ey.com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4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4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 审字第7013519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宁夏银星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 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35199_A04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芳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海雯
2026 年3 月24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会计机货责:
快来快 经营性 经营性 经营性
往来形成 阳图 售商品 提供
2025年往 来资金 0 770.25.23 31960 8187.48 141927 106.00 123.6037
1.4 295.86.00 0 1.176.2150 393.2911 15.8.977 72.2300 7.4.952
(如有
解 15.5.255 67.916. 11927 68.800 7..7.7
52.200 200.00 10163.00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合营业
母公司
往上公
关系
名 宁天司
原 控胶 宁夏银
下
法定代表:
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