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_公司公告_银星能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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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原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 马自斌先生(2025 年1 月1 日至11 月10 日期间在任),以及 现任独立董事黄爱学先生(2025 年度全年在任)、李宗义先生、 张玉新先生(2025 年11 月10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在任)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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