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_公司公告_银星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服务监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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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 审计服务监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业务 资质、信用情况、投资者保护情况及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等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 明)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 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和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

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逾550 人。

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 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8 月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于2025 年8 月22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及业务资质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及其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执业质量、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费用等情况进行了 严格审查和评价后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有独 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安永 华明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在业内具有良好口碑和声 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三、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在公司正式聘用安永华明前,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安永华明召 开单独会议,对审计团队构成和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 层越权风险、独立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 师保持独立性,做好保密措施,强调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应有的谨慎性及内部质量控制;督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执行所有必要的审计程序, 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遇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及时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

在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及其 审计人员进行审前沟通,听取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 年度整合审 计计划,了解审计工作的关注重点、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等,并 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审计工作安排合理及顺利完成。

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对安永华明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保持与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审计过 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需作出调整的事项,监督审计工作进度及 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计划的有效执行,并避免工作中出现不 合规的情形。

在初步取得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包括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在审计委员会上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 汇报,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审核无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经对安永华明审计工作的监督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 华明的审计策略清晰,工作安排合理,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并发挥了指 导、协调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建设,有效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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