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000862)_公司公告_银星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有全(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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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有全(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本人张有全,1971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甘肃高端会计人才,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甘肃分所副所长。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了49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出席股东会的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张有全660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本人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77
提名委员会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协助董事会在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通过组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运营状况和面临的挑战,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15天。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审计底稿,对公司财务运作、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构想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计划,并在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时听取了内审部门的相关工作报告,与内审部门就相关工作进行讨论。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并按照监管等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定期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发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洋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聘任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2027年内任期制契约化一议两书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有全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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