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000883)_公司公告_湖北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集团)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湖北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峡集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湖北能源股票代码:0008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三阳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宜昌市西陵区西坝建设路1号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建设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6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股份变动性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有股份数量和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 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者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集团、发行对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电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宜昌能投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长电投资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认购、本次发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报告书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一年及一期指的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差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注册资本21,323,223.1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05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3-09-18
营业期限1993-09-1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态保护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境内旅游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三峡集团100%股权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系电话027-850865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刘伟平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武汉
李富民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武汉
曾义董事、党组副书记中国武汉
任书辉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曲大庄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刘德恒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周明春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徐开濯外部董事中国北京
谢波职工董事中国武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一)长江电力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注册资本2,446,821.771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405L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600900.SH
成立日期2002-11-04
营业期限2002-11-0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三峡集团直接持有长江电力股票比例为比例43.16%,是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
通讯方式027-82568558

(二)宜昌能投

公司名称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坝建设路1号
法定代表人曾志伟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2800545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03-17
营业期限2008-03-17至2058-03-1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江电力持有宜昌能投100%股权
通讯方式0717-6767593

(三)长电投资

公司名称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1单元209-6室
法定代表人詹平原1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KY42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08-11
营业期限2020-08-11至2070-08-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江电力持有长电投资100%股权
通讯方式0717-676762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截至2025年9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2025年11月3日,根据公司内部任命调整,长电投资现任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薛宁同志。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峡集团为长江电力的控股股东,宜昌能投、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构成三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湖北能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通过子企业合计拥有长江电力、三峡能源、国银金租、甘肃能源、广州发展、三峡水利、国投电力、川投能源、桂冠电力、申能股份、福能股份、兴蓉环境、北控水务集团、纳川股份、上海环境、绿色动力、四川能投发展、武汉控股、中持股份、金风科技、西高院、LuzdelSurS.A.A.、EnergiasdePortugalSA、RioParanapanemaEnergiaSA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对湖北能源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湖北能源向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597,938,144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本次权益变动有助于缓解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改善资本结构,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三峡集团无限售条件股份1,021,097,40515.75%1,021,097,4052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597,938,144
长江电力无限售条件股份1,715,243,84326.46%1,715,243,84324.23%
宜昌能投无限售条件股份212,328,0403.28%212,328,0403.00%
长电投资无限售条件股份49,900,5320.77%49,900,5320.70%
合计2,998,569,82046.26%3,596,507,96450.80%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即7,079,387,630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股份比例增加。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95元/股,为以下价格孰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9,723,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前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4.95元/股调整为4.85元/股。

(三)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597,938,144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299,041.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4,700,957.25元。

(五)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三峡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三峡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有关议案的表决,且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监管部门审核2025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最近一年及一期,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

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三峡集团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承诺自本次发行之前已经持有的湖北能源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除此之外,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志伟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宁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志伟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宁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股票代码0008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三峡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一致行动人为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2,998,569,820股持股比例:46.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597,938,144股变动比例:4.54%变动后数量:3,596,507,964变动后比例:50.80%(包含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被动稀释的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登记之日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平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志伟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宁

日期: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