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证券简称:海南高速公告编号:2025-046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开选聘程序,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黄庆林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天津市财政局、0000492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人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0人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0,831.77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4,297.32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52.55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C-30 | 制造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家,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C-26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C-39 | 制造业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12.60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63.98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00.8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1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冻,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和挂牌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春辉,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参与了多家上市和挂牌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威,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近15年,曾参与A股首次发行上市(IPO)和年度审计工作。拥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能力。近三年担任3家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98万元。其中,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以上审计费用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开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中审华担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