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86证券简称:海南高速公告编号:
2025-04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7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泰锋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86,567,0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98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4,192,2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7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4人,代表股份22,374,8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6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5人,代表股份28,054,8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4人,代表股份22,374,8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62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741,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反对1,31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8%;弃权5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1%。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6,229,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45%;反对1,311,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58%;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96%。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362,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7%;
反对1,02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6%;弃权1,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850,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415%;反对1,021,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25%;弃权1,18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60%。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傅国华先生为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275,868,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5%。
(2)选举刘欣女士为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75,75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255%。审议结果:本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傅国华先生、刘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斌、马文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