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公告编号:
2025-071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
|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8人,代表股份551,744,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33,023,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6人,代表股份18,721,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6人,代表股份18,721,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6人,代表股份18,721,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0%。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提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50,609,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2%;反对97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1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8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53%;反对97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3%;弃权163,7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