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000889)_公司公告_中嘉博创: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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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0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以及相关诉讼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盈余分配纠纷, 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递交了起诉状。2025 年2 月28 日, 公司收到朝阳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起诉嘉华信息盈余分配纠纷一案, 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登记立案,案号为:(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5 年7 月2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 年9 月15 日,嘉华信息董事刘琼琼以“公司决议纠纷”为由发起诉讼,被告 为嘉华信息,本公司、刘英魁、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三人。该案已由朝阳法院受理 立案,案号为(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主要诉求为请求确认本公司于2021 年5 月20 日作出的《关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红的决议》不成立。

2026 年3 月6 日,公司同时收到朝阳法院出具的(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 (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案件的《民事传票》,两案定于2026 年3 月24 日合并 开庭审理。上述两案均围绕公司与嘉华信息盈余分配相关事项展开,具有直接关联性, 故朝阳法院决定合并开庭审理,合并审理不改变公司在两案中的诉讼地位及核心主张。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两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民事传票》;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民事传票》。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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