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_公司公告_福星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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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2

股票代码:000926股票简称:福星股份编号:2025-04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谭少群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人,代表股份370,790,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股份

354,64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16,140,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368,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96%;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2%;弃权293,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79,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77%;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24%;弃权293,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9%。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36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81%;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2%;弃权29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74,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78%;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24%;弃权29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97%。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59,352,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53%;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2%;弃权3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6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86%;反对11,128,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224%;弃权30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9%。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39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69%;反对11,087,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3%;弃权3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20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29%;反对11,087,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925%;弃权3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6%。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9,325,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81%;反对11,14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5%;弃权316,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3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658%;反对11,14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39%;弃权316,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03%。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59,26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30%;反对11,15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2%;弃权370,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80,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476%;反对11,150,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98%;弃权370,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6%。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01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24%;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弃权37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22,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253%;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165%;弃权37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82%。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084,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21%;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弃权3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9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89%;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165%;弃权3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6%。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07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93%;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51%;弃权31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88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12%;反对8,398,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165%;弃权31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3%。

2.0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40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4%;反对7,07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1%;弃权30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20,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664%;反对7,071,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38%;弃权30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7%。

2.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413,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05%;反对7,01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9%;弃权35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24,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89%;反对7,018,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751%;弃权35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杨婧雪

3、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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