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公司2024 年度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
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第9.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低于3 亿元”的规定,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38),公司股票于
2025 年4 月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根据《上市规则》第9.3.6 条“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
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
新审计进展情况。”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已
由2026 年3 月31 日调整为2026 年4 月13 日。公司已分别于2026 年3
月3 日、2026 年3 月17 日披露《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2026-008),现将公司2025 年年度 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 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兴华”)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 项进行了沟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 序推进中,北京兴华项目组已持续执行了相应审计程序,相关工作已进入 质量复核阶段。目前,公司与北京兴华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等 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因审计工作尚未完结,公司2025 年度最终财务 数据需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 公司将积极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北京兴华保 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事项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 在进行中,若公司2025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