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证券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25-13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号鹏润大厦B座
层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3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与国美地产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回避,
票反对,
票弃权。
(一)前次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1,168.31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227,820.45元,含税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05,147.90元,租期两年。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两年。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两年。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华素按上述同等条件续租两年。
(二)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鉴于上述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2月28日到期,经双方协商,山东华素拟续租写字楼三年,所租物业的含税租金标准由人民币
元/月/建筑平方米调整为人民币150元/月/建筑平方米,含税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人民币90元/月/建筑平方米调整为30元/月/建筑平方米,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金额为人民币175,246.50元,含税物业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35,049.30元。
本次交易三年含税租金合计6,308,874.00元,三年含税物业管理费合计1,261,774.80元,总计7,570,648.8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8%。
有关《写字楼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国美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美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第(二)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及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国美控股推荐董事的职工代表董事侯占军,均应回避表决,也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鉴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总计363项,金额207,553,058.12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手册》进行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