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情况暨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 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 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1997 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和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占永先生于2015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华 明执业、2021 年开始作为第二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晓燕女士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4 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集 成电路、高科技以及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 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 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行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 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采矿及有色金属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 业资质。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估 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审计工作方案
在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 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围绕公司重点业务领域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 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 时间要求。安永华明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 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审计质量管理
安永华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通过在职业道德、专业胜任、工作委派、督导、监控等方面的规定建 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立专门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 控,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 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 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 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
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安永华明实施了充分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 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 执行第二层次复核。同时,安永华明为本项目指定了独立项目质量复 核人以及专业技术复核人,将质量控制复核及技术支持服务前置,实 时沟通并及时解决问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质量控 制复核,专业技术部合伙人负责会计、审计准则方面的技术指导及支 持。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 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九)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9 月12 日,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 永华明于2025 年10 月至11 月对公司及下属重要子公司进行了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现场预审,于2025 年12 月至2026 年1 月执行了实 物资产、货币资金及承兑汇票等资产的监盘程序,于2026 年1 月至 3 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年终现场审计。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
按照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了函证、检查、询问、重 新计算等其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与公司治理层及 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5 年3 月2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对安永华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审核,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1 月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 年第一次会 议,在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 作计划的汇报后,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安 永华明关于公司2025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并 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 会汇报。
3、2026 年3 月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在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情况的汇报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续 聘2026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提请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
2、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
3、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4、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5、对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落实 内部审计计划。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 年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 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 的相关专业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信息。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