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穴市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胡立刚先生、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为现场表决,刘波先生、石守东先生、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立刚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