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8证券简称:电投产融公告编号:2025-084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5-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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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审计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两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姗姗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审计需要,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聘任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信永中和资质条件以及既往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审计需要,经会议研究,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两年。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两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3.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两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
4.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建议报告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