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次董 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 年2 月2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6 年3 月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2026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王立峰董事、李明董事、陈小伟职工代表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已不符合条件以及自愿放弃等情形,根据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2026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王立峰董事、李明董事、陈小伟职工代表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 年3 月6 日为授予日,向501 名 激励对象授予71,073,612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22 元/股,授予 71,073,6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