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证券简称:东方钽业公告编号:2025-07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号)核准,公司2023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281,818股,发行价为1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627,088.84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422,703.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8日出具了XYZH/2023YCAA1B012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销户日期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 931903241510608 | 671,253,953.40 | 111,547,570.42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 | 106072802486 | 46,748.0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冶金路支行 | 64050130080000000493 | 2024年6月21日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游艺西街支行 | 2904000719200004504 | 16,510,365.47 |
存放银行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销户日期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余额 |
| 合计 | —— | —— | 671,253,953.40 | 128,104,683.89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049,568.18元,主要系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材料印刷费、股份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和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0,495.71 | 19,412.42 | -11,083.29 |
| 2 | 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2,022.83 | 12,029.47 | 6.64 |
| 3 | 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705.36 | 3,058.78 | -1,646.5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796.54 | 19,808.89 | 12.35 |
| 合计 | 67,020.44 | 54,309.56 | -12,710.88 |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差异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差异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差异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控成本,优化资源调配,有效降低建设及采购等费用,从而形成部分节余资金,且公司因为竣工验收、设备验收及质保金等原因存在部分待支付金额;此外,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02月20日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532.37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差异主要系投入的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以自有外币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于2024年4月完成了1,185.10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
2024年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于2024年3月完成了10,643.08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627,088.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3,095,579.7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8,104,683.8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9.11%,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之和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995,878.4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尚未使用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二、(一)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说明”。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将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资本结
构,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公司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为195.85万元,累计承诺效益为276.37万元,累计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系铌超导腔生产周期较长,半年度尚在生产加工期未实际形成较多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3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462.71
| 募集资金总额:67,462.7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309.56 | |||||||||
| 募集资金净额:67,020.44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使用12,223.322024年使用37,236.462025年1-6月使用4,849.7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30,495.71 | 30,495.71 | 19,412.42 | 30,495.71 | 30,495.71 | 19,412.42 | -11,083.29 | 2025年12月 |
| 2 | 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2,022.83 | 12,022.83 | 12,029.47 | 12,022.83 | 12,022.83 | 12,029.47 | 6.64 | 2024年12月 |
| 3 | 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 | 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 | 4,705.36 | 4,705.36 | 3,058.78 | 4,705.36 | 4,705.36 | 3,058.78 | -1,646.58 | 2024年12月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线技术改造项目 | 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796.54 | 19,796.54 | 19,808.89 | 19,796.54 | 19,796.54 | 19,808.89 | 12.35 | 不适用 |
| 合计 | 67,020.44 | 67,020.44 | 54,309.56 | 67,020.44 | 67,020.44 | 54,309.56 | -12,710.88 | —— | ||
附件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注2]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5年 | 其中:2025年1-6月 | 2026年 | 2027年 | 其他年度小计 | 合计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
| 1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29.79% | 1,082.95 | 541.48 | 1,738.88 | 2,200.84 | 13,411.33 | 18,43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19.30 | 1,819.30 | 是 |
| 3 | 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62.86% | 552.73 | 276.37 | 1,471.80 | 1,419.41 | 6,977.63 | 10,421.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95.85 | 195.85 | 否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817.85 | 3,620.25 | 20,388.96 | —— | —— | 2,015.15 | 2,015.15 | —— |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注2]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5年 | 其中:2025年1-6月 | 2026年 | 2027年 | 其他年度小计 | 合计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1-6月 | |||
| 1,635.68 | 3,210.68 | 28,855.57 |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注2: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指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效益;投资项目承诺效益主要系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十年内效益,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1-6月承诺收益系2025全年承诺效益的50%换算所得。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因此“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