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000968)_公司公告_蓝焰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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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公司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议并执行。公司党委会可以对董事会或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公司党委会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2第五章党委会第九十九条公司党委会由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两人,每届任期五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管理层成员与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公司纪委由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受公司党委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协助公司党委会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第五章公司党委第九十九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3第一百条公司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管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第一百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定,由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委相同。
4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经营方针和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调整。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
(二)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关停并转等重要事项以及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三)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管理、监督,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民生改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四)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安排,及其有关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五)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财务预决算的确定和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及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七)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公益慈善等涉及公司社会责任,以及企地协调共建等对外关系方面的事项。(八)需要公司党委会参与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名。
5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一)党委会先议。党委研究讨论是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经理层做出决策。公司党委会发现董事会、管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
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公司党委会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管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管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管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应当按照党委会的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保证党委的意图在决策中得到体现。(四)会后执行。有关会议承办部门要对决策事项的实施与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执行到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八)讨论和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6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党委会建立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公司党委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成员要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委决议。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
7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党委会对各项决策实施中发现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第一百零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
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8第一百零五条公司党委会要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删除
9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党委会要切实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委及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公司纪委要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司重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与交易等方面行权履职的监督,深化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体决策的规定。抓好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保证人、财、物等处置权的运行依法合理、公开透明。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规决策、草率决策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删除
10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直接责任,主抓企业党建工作;公司纪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公司党委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删除
11除以上修改,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的章节、条文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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