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6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3 月26 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 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钦。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93 人,代
表股份1,527,876,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6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 人,代表股份 1,135,305,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20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股东887 人,代表股份392,570,86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96%。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27,389,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82%;反对315,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权170,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91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反对315,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170,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2、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23,006,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813%;反对4,700,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6%;弃权169,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8,529,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1%;反对4,700,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8%;弃权169,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27,661,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9%;反对1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3,185,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反对1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27,578,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5%;反对1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弃权101,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3,102,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3%;反对1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弃权101,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95,34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45%;反对2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弃权89,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3,095,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2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弃权89,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水先生持有的332,224,407 股回 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股东欧新功先生未出席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此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振、聂小雪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