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证券简称:众泰汽车公告编号:2025-08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5年2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持股比例6.35%)、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46%)、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38%)共同提名的LEEIJIAN、李立忠、林隆华、许明哲、王伊安、吴东林6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彦明、崔晓钟、麻艳鸿3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第九届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事项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彦明、崔晓钟、麻艳鸿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崔晓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生效之日起算。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LEEIJIAN先生,男,1962年
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创办北京龙华实业公司;1992年就职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科技分公司总经理职务;1996年始,投资创办北京清华紫光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等;现任TranseraInvestmentManagementCo.Ltd董事长、亚洲勒芒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丰田三共(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丰田控股株式会社董事。
LEEIJIA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李立忠先生,男,汉族,196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务院津贴专家、正高级工程师。1987年
月至1996年
月,就职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担任科长职务;1996年
月至1998年
月,就职于天津夏利汽车厂,担任副厂长职务;1998年
月至2002年
月,就职于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职务;2002年
月至2023年
月,就职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期间担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埃科泰克动力总成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海行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3年
月至今,就职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职务。李立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林隆华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上海瑞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瑞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董事、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许明哲先生,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工商联常委、吉林省工商联副主席、长春市工商联主席、民革长春市直副主委、长春市汽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委员。1995年8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吉林省华明实业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2年3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深圳倚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06年5月至今,就职于吉林省汽车工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06年5月至今,就职于吉林省吉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龙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18年9月至今,就职于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22
年6月至今,任职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截至目前,许明哲先生持有公司61,9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王伊安先生,男,汉族,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至2020年,就职于广汽研究院,担任新能源中心开发室主任;2020年至2021年,就职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规划发展部高级经理;2021年至2024年,任职于轻橙时代(深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24年至今待业。
王伊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吴东林先生,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担任国际部服务经理职位;2010年1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国际营销公司主管职务;2017年4月至2022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链采购部经理、总监职务;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
就职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国际部部长职务;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就职于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担任国际事业部大区总监职务;2025年4月至今待业。
吴东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王彦明先生,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德国波恩大学、汉堡大学、维尔茨堡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问学者和客座教授。1993年3月至今,就职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1995年起至今就职于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11月至今。就职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6月至今,就职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王彦明先生于2023年12月25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编号为“2313834991”。王彦明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及资格条件要求。
王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崔晓钟先生,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曾任江苏省淮安市第一毛纺织染厂会计、江苏省淮安市信息工程学校教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嘉兴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嘉兴学院MPAcc中心执行主任,兼职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浙江省财政厅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崔晓钟先生于2017年4月14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资格证书号为“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708119047)”。崔晓钟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及资格条件要求。
崔晓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麻艳鸿先生,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学历。1985年1月至1987年1月,就职于中建一局三公司,历任工长、生产科计划员职务;1987年2月至1992年2月,就职于中建一局报社,担任编辑记者职务;1992年3月至1994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报社,担任总编室编辑职务;1994年2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中国企业报社,历任要闻部编辑、影视中心副主任、影视中心主任、地方工作部主任职务;2002年2月至2003年1月,就职于北京兴创广告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03年2月至2024年2月,就职于中国企业报社,担任新闻发展中心主任、中国企业家思想论坛常务副秘书长职务;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麻艳鸿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麻艳鸿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及资格条件要求。
麻艳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