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等。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成立于2009年12月,为集团内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股东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80%和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0%。为持续扩大经营规模,更好地发挥公司职能,财务公司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经五次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目前注册资本金达到35.5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始终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业务。
(二)组织结构财务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设有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使管理权,经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融资审查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及结算管理部、资金计划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管理部、新业务部、稽核风险部、综合管理部和票据中心共九个部门。
(三)经营范围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公司章程》是财务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财务公
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具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和监管部门要求,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明确全年经营指标和工作要求,对财务公司运营和发展起到指导引领作用。财务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与公司经营宗旨和发展战略相一致的目标和原则,明确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措施,起到内部组织结构互相制衡、职责明确的作用。
财务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适应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并在日常各项管理中得到深入贯穿和体现。为发展储备优秀专业人才,按期组织全员内部培训,积极参与人行、监管和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外部培训,同时结合行业特色和社会责任,大力宣传金融知识,固牢发展根基,提升全员技能水平,规范员工职业行为。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成员单位提供高质量资金管理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在监管部门、国资委和集团等多重监管下始终坚持将风险可控作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通过搭建健全的治理架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管理体系进行风险总体控制。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纳入统一管理;根据各部门职能、利益和角度不同,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实现前中
后台的相互约束和监督;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各项监管指标、政策为红线,积极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基本保持低风险和合规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
(三)内部控制措施
1.运行控制加强内控管理,坚持制度先行,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保证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的密切衔接。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部门、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执行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严格定期执行内外部账户核对工作。根据不同部门、岗位职责,按照“最小授权原则”通过集体决策、制定权责清单、信息系统权限等开展董事会对总经理、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的逐级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规范用权。
2.信息系统控制强大的信息系统是公司稳定运行的有力支撑。利用信息系统大大降低人为操作风险,用户按岗位权限和制度流程执行操作;准确、及时地监测和计算各项监管指标,保证业务开展不越红线;加强各类数据治理,为财务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日常运行中,完整保存所有业务凭证、客户资料、账户信息等,使信息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和安全性。财务公司下一代
信息系统于2025年5月正式上线,该系统可为成员单位提供结算、存款、信贷、预算、票据等各类金融服务,不断推进系统对内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作用。
3.应急准备与处置财务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应急管理制度,有效应付处置安全和计算机方面的突发事件,其中包括《票据业务风险事件处置方案》《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办法》等。对经营中出现的意外事件,根据事件类型和风险程度,制定处置预案和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包括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电票系统危机处置演练和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等,提高风险处置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可行性。
(四)监测评价与纠正财务公司以绩效考核、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作为内控落实效果的监测手段。为贯彻落实新焦煤发展战略,践行以价值为导向的管理理念,财务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契约化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以党建工作、经营业绩、专项工作、安全效益和超额绩效为考核指标,并设有鼓励措施。稽核审计和内控评价是利用监督检查的手段,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缺陷,强化落实整改,逐步夯实管理根基。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财务公司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
行内部控制措施,能对所有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无任何风险控制盲点,控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截至2025年6月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565,339.59万元,负债总额3,991,982.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7,295.7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8,025.73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8,387.27万元。6月末流动性比例45.97%,资本充足率16.97%,不良贷款率为0,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财务公司始终以监管政策为准绳,按照审慎经营原则,通过多手段、全流程、全覆盖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搭建风险库和制度框架,风险管理状况总体良好,为公司合规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四、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风险管理状况总体良好。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二)监管指标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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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资本充足率 | ≥10% | 16.13% | 16.97% |
| 2 | 流动性比例 | ≥25% | 51.90% | 45.97% |
| 3 | 贷款比例 | ≤80% | 49.63% | 58.01% |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0.00% | 0.00% |
| 5 |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 ≤15% | 7.55% | 7.95% |
| 6 |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 | ≤300% | 16.81% | 22.42% |
| 7 |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卖出余额)/资本净额 | ≤100% | 66.64% | 59.17% |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各项存款 | ≤10% | 1.27% | 1.37% |
| 9 |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 ≤70% | 33.00% | 45.38% |
| 10 |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 ≤20% | 0.04% | 0.03% |
财务公司整体风险可控,流动性合理,可用资金较充足,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与业务规模相匹配,无不良资产,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五、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等情况
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30亿元,日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亿元,票据池业务总额不超过20亿元。
1、存款业务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675,456万元,(上收资金5,328,209万元,下拨资金5,413,06万元),上半年期末余额590,604万元。
2、贷款业务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期初余额20,000万元,本期增加20,000万元,本期减少20,000万元,上半年期末余额20,000万元。
3、票据池业务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票据业务,期末余额为零。
本公司出资71000万元,占财务公司实收资本的20%,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2025年上半年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
险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