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_公司公告_皇台酒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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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995证券简称:皇台酒业公告编号:2025-04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代继陈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866,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26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380,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63%。

3、网络投票的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48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0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4,701,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5%;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0%;弃权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532%;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065%;弃权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0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7,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5%;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0%;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221%;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602%;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7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720%;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4,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4%;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07%;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72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7%;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8%;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138%;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147%;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11%;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4%;弃权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10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345%;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5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9,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4%;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8%;弃权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621%;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537%;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27%;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9%;弃权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667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301%;弃权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2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4,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

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0%;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9%;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26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301%;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0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持有的44,380,891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25%;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2%;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537%;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鑫律师、简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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