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科技(001207)_公司公告_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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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二氧化硅、炭黑及工业硅酸钠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等业务,纯碱为公 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价格波动较大,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为充分利用期货及 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纯碱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 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参与的品种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仅开展纯 碱的套期保值,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 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经营资质的期 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 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公司拟适当开展场外交易。

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 万 元人民币,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

(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均不超过上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工作小组作为 管理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召开之日止。

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 进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 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价格异常波动,导致期货与现货价格背离,保值效果不 及预期。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果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 浮亏需要补足保证金时,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四)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 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 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 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 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二)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内控管理,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的保证金额度内。

(三)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 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期货及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内 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五)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 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六)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 中的操作风险。

(七)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 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 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一)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鉴于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 并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亦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可以 合理预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 万 元人民币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期货工作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按 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3 月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 及衍生品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 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及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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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庆

张建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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