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_公司公告_金房能源: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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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7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5-8 页

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97 号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能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房能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房能源公司202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第1 页共8 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 映了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第2 页共8 页

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 年度完成收购广州泰阳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能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25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3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2,695.38 万元购买广东雅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雅景公司)持有的泰阳能源公司 50.10%股权事宜。

2023 年7 月26 日,广东雅景公司所持有的泰阳能源公司50.1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 下并完成工商变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泰阳能源公司少数股东陈向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协议》, 泰阳能源公司少数股东陈向阳承诺泰阳能源公司以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0 万元、660.00 万元、720.00 万元。三 年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98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若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 超过业绩承诺,则由泰阳能源公司按超额部分的30%给予其超额业绩奖励;若累积三年净利 润总额未达到业绩承诺,则公司有权要求其于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就未完成部分向 公司给予现金补偿。如果陈向阳无法进行现金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不足,本公司有权要求陈向 阳以其持有的泰阳能源公司股权进行偿付,陈向阳偿付股权份额为“累计未完成业绩比例 *15%”,并以15%泰阳能源公司股权为上限。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泰阳能源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

第3 页共8 页

净利润分别为680.54万元、341.18万元、714.11元,累积三年净利润总额1,735.83万元, 未完成业绩承诺。

经公司与少数股东陈向阳协商,已就相关业绩补偿事项达成解决方案,并签署《业绩补 偿协议》,补偿金额为244.17万元。公司将积极跟进后续款项支付事宜,并进一步加强对 泰阳能源公司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持续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第4页共8页

报告后附之用, 他用无效。 仅供2026年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5793421213(1/3)

(副 本)

名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壹亿玖仟柒佰叁拾伍万

元整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仅供202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般项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后附之用,

务:商务秘书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

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咨询 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2026 年02 月12 日

总局监制

本复印件仅供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97 号报告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5 页共8 页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

批准执业文号:

浙财会2011)25号

批准执业日期:

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制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租、出借、转让。

4、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江 行 财 政

年 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本复印件仅供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97 号报告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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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G 证书序号:0019886

蒋费成

1979/12/07

:主倍(南分

2019.5.17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务,必要时颁内委托方出 示本证书/

二分

三、注册会计师停止执行法定业务时,应将本证 书缴还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5.17

四、本证书如遗失,应查即向主管注册会计师协会 报告,登报声明作废后,办理补发手埃·

NOTES

1.When practising. the CPA shall show the client this certificate when necessary.

2. This certificate shall be exclusively used by the holer.No transfer or alteration shall be allowed.

3. The CPA shall retur the cerificate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when the: CRA stops conducting statutory business.

4. In case of loss, the CPA shall report to the competent Institute of CPAs immediately and go through the

CA BICPA 记 BICPA

蒋贵成110001800015

ICPA

证编号:

准注

发证日期:

200 平 11月 23日

2月6

本复印件仅供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97 号报告之用,证明蒋贵成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 页共8 页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网意调出 Aredhlr

中共华 务所 CPAI

特出协会盖章

2018 11月3 日

务所

健北分

杨 CPAs

1991-67-09 入协会盖章

10 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1岁4 月3 音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 No.ofCertfice

批准注册协会 Iaste CPA 110100370003 杨玥涵110100370003

发证期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 08 21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97 号报告之用,证明杨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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