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运作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及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和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9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拟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