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33证券简称:海安集团公告编号:
2025-006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9.3334万股,并于2025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0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48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5,973,33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9,480,000股变更为185,973,334股。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将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改为由董事长担任,在董事会总人数9人不变的情况下,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对《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鉴于修订内容较多,本次未逐条列示修订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进行必要修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