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16.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080.0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775.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04.3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36,400.70 | 36,000.00 | 23,000.00 |
| 2 |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 14,116.40 | 14,000.00 | 9,000.00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6,304.38 |
| 合计 | 60,517.10 | 60,000.00 | 38,304.38 | |
截止2025年
月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未经审计)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 1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 23,000.00 | 21,515.74 | 103.06% |
| 2 |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 9,000.00 | 6,850.59 | 76.12% |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6,304.38 | 6,325.70 | 100.34% |
| 合计 | 38,304.38 | 36,879.68 | 96.28% | |
注1:“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于2024年6月24日使用完毕并完成资金账户注销。注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8月完成。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系“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且项目实际进度较原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延迟,主要因公司下半年筹划并实施了控制权转让事项,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高度一致,避免在过渡期内因战略衔接问题产生不必要的投资风险,经审慎评估,
公司主动放缓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此举旨在保障募投项目与公司长远规划的协同性与一致性。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评估,拟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在产业资源、供应链协调及政策对接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募投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建设成本、选择与公司战略及后续产品需求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对接匹配优质客户资源等,全力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相关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放方式、项目用途和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五、本保荐人的核查结论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泰慕士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李宗贵 | 姜磊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